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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醒提前申报主办 / 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会议的通知​
发布时间:2025-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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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及教师:

为确保我校主办国际会议及教师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会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依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申报事宜提醒如下:

一、主办国际会议申报要求

校内主办国际会议的二级单位,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报。首先,经由学校签发请示上报至省教育厅,在获得省教育厅批复后,进一步上报省政府审批。为避免耽误会议筹备及审批进度,二级单位务必提前两个半月以上,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。

二、教师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会议申报要求

教师若使用公用经费(包含个人横向经费)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会议,需先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批,之后报省外办审批,办理因公护照和因公签证,接受行前教育。为确保各项手续按时完成,不影响参会行程,教师须提前三个月以上报送相关材料。

特此提醒

 


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

2025年3月26日